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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拒付留单后CIF合同的履行——兼评CIETAC[99]沪贸仲字第1422号仲裁裁决书     被引量:1

Performance of CIF Contracts after Rejection but Holding of Documents by Issuing Bank--Comments on a CIETAC Arbitral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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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开证行拒付留单后CIF合同的履行——兼评CIETAC[99]沪贸仲字第1422号仲裁裁决书

作者:闫卫军 冯兆蕙

第一作者:闫卫军

机构:[1]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83;[2]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80-84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CIF合同;信用证;单证义务;货物交易;单据交易;开证行;

摘要:通过对CIETAC一则案例的评析,研究了CIF合同下买卖双方的义务以及开证行拒付留单后CIF合同的履行方式,探讨了在中国法律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环境下CIF合同的性质,认为CIF合同仍然是货物交易而不是单据交易.

分类号:D996[国际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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