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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宽礼诉如皋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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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陈宽礼诉如皋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案

作者:郭德萍 高鸿

第一作者:郭德萍

机构:[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5

期号:1

起止页码:10-13

中文期刊名:判例与研究

中文关键词:一事不再理原则;复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受诉法院;行政复议程序;受理;审理;灵活运用;用法;思维;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没有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但本案受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没有裹足于法律的缺位规定,而是依靠理性的思维,灵活运用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成功地审结了本起纠纷,并达到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同时也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引入到行政复议程序之中。这正是本案例的价值所在,也尤值得关注。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D925[诉讼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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