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知识产权与民法典连接模式之选择——以《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为视角
作者:曹新明
第一作者:曹新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法学博士,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5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26-3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知识产权法;民事权利;连接模式;立法;创立;中国;理论支撑;最佳选择;国际;
摘要: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厘清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关系,不仅有利于民法典的编纂,而且也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关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国际上的著名民法典和新型民法典创立了分、合、交、融四种基本模式。这四种模式,既有充分的理论支撑,也有相应的立法范例,各自的短长优劣昭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以链接方式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相连接可能是一种最佳选择。
分类号:D923[民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35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