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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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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

作者:何俊萍

第一作者:何俊萍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100088

年份:2005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离婚;财产分割;适用;财产性质;妇女利益;婚姻财产;婚姻法;公平原则;中国;弱势地位;

摘要: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四项原则,即照顾原则、补偿原则、赔偿原则和帮助原则。这四项原则虽然考虑了对子女和妇女利益的保护,但其对离婚中弱者利益的保护具有不周全性,因此,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很有必要。适用公平原则时应考虑确定财产性质、评估婚姻财产等因素,以切实保护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权益。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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