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四种“逃逸”行为之认定 被引量:22
The Identification of Four "Escaping" Behaviors in Crime of Causing Traffic Casualties
中文题名:交通肇事罪中四种“逃逸”行为之认定
作者:喻贵英
第一作者:喻贵英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1
起止页码:66-70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犯罪认定;致人死亡行为;犯罪构成;
摘要: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中的多发现象,为刑事司法与理论关注的焦点.但是在不同情况下,"逃逸"的刑法意义并不相同,刑法第133条和2000年11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总共包括了四种情形的"逃逸",分清这几种情况下的"逃逸",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分类号:D924.3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