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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产生的时间     被引量:1

Discuss on the time of economic law's emer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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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经济法产生的时间

作者:邹爱华

第一作者:邹爱华

机构:[1]湖北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年份:2005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92-95

中文期刊名: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法律文件;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部门;国家社会经济职能;

摘要: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产生时间存在分歧,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产生于古代社会;另一类观点认为产生于资本主义阶段.笔者认为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产生于古代社会.因为经济法产生的含义就是指经济法律部门的产生,但经济法律文件、经济法律规范与经济法律部门是同时产生的.经济法产生不以生产社会化或垄断的出现为前提,国家社会经济职能是国家固有的,从国家产生就具有,并不是以后才具备的.经济法体系中所包括的一些法律子部门在古代社会就已经产生了.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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