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拘留易科罚款制度——兼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 被引量:1
Change Executive Detain into Punishment of Fining System——On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Punishment Law (Draft)”
中文题名:论行政拘留易科罚款制度——兼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
作者:高洁如
第一作者:高洁如
机构:[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年份:2005
期号:1
起止页码:36-38
中文期刊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草案;短期自由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刑制;罚金;罚款制度;未成年人;中国古代;
摘要:《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将行政拘留折处罚款:(一)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这一规定建立了行政拘留折抵罚款制度。该制度作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的发展,作为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制度的引入,是草案的一大亮点.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