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5
On the Principle of Convenience and Security of Transference for Real Right:Comment on the Correl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Civil Code of the PRC (draft)
中文题名:论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
第一作者:李建华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5
卷号:45
期号:1
起止页码:130-135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财产性;支配性;便捷原则;安全原则;
摘要:物权法的财产法性质和物权的支配性特征决定了应将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确立为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在物权变动中具有独特的功能,而不能为物权法的其他原则所代替。物权变动的便捷原则要求立法应为没有按照法定形式转让物权的交易者赋予取得该权利及有权得到救济的可能;物权变动安全原则要求立法在物权变动中应周全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第三人取得物权的安全。我国物权立法应坚持和贯彻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35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