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兼论可持续发展价值观 被引量:11
On the Ultimate Aim of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On the Valu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文题名: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兼论可持续发展价值观
作者:史玉成
第一作者:史玉成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甘肃兰州730070
年份:2005
卷号:42
期号:1
起止页码:129-132
中文期刊名: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价值观;人类利益;生态利益;可持续发展;立法目的;
摘要:环境价值观是环境法目的理念的基础和出发点.传统的"人类利益中心"环境价值观引致了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而脱胎于生态伦理学的"生态利益中心"环境价值观作为一种道德主义理想,在法律层面上遭遇到困境."可持续发展观"以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观,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价值目标,是生态道德法则上升为法律规范的唯一理性选择.由此,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应该是,以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为导向,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障人类利益和生态利益.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