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探讨——兼评《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 被引量:8
Concurrence between Liability for Tort and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Fbcus on Arlicle 122 of the Contract Law of PRC
中文题名: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探讨——兼评《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
作者:舒瑶芝
第一作者:舒瑶芝
机构:杭州商学院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年份:2002
卷号:20
期号:3
起止页码:133-13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合同法》;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民事责任竞合;请求权竞合;适用;民法;规定;问题;中国;
摘要:民事责任竞合是民法适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特别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对该条规定的理解不应采用请求权竞合说,而应采用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更为合理。
分类号:D923[民法] D91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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