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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范式与合法性:哈贝马斯法现代性理论评析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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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范式与合法性:哈贝马斯法现代性理论评析

作者:高鸿钧

第一作者:高鸿钧

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2

期号:6

起止页码:742-747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德国;法兰克福学派;哈贝马斯;现代性理论;法范式;合法性;

摘要:德国学者哈贝马斯,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传人,被认为是20世纪后期西方社会理论领域最有建树的学者之一。他通过对马克思、韦伯、米德、涂尔干、帕森斯、卢曼以及法兰克福学派其他学说的阐释与分析、整合与扬弃,创立了颇具影响的沟通行为理论(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本文无意对哈氏的庞大理论体系、复杂的论证过程以及具体的学术观点全面评说,拟重点围绕他关于法范式和合法性的论述讨论他的法现代性理论。

分类号:D909.516[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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