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欧盟法院的先行裁决
作者:范明志
第一作者:范明志
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年份:2002
卷号:20
期号:6
起止页码:98-104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裁决;欧盟法院;适用;条约;国法;国内法;成文法;成员国;制度;最新发展;
摘要:欧盟法院的先行裁决制度(又称“初步裁决制度”)不仅保证了成员国法院统一地适用欧盟法律,而且其自身亦渐渐地形成了欧盟实体法的一部分。作为案例法,它可以被看作欧盟成文法律制度的延伸。虽然它产生于欧盟条约,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欧盟条约的法律框架。本文探讨了先行裁决的运行机制,并结合欧盟的最新发展,分析了先行裁决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远期看,先行裁决制度将逐步消失,成员国将自主地、彻底地适用欧盟法律,而不是象现在需要一个非国内法院的介入。但是,欧盟的法律制度必须与欧盟一体化进程相一致,目前对先行裁决采取激进的改革措施的时机尚未成熟。因此应鼓励成员国法院更大胆、自主地适用欧盟法,以解决欧盟法院正面临的先行裁决带来的诸多问题,并为以后进一步的改革打下基础。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D997[国际私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