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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律教育比较——法学教育向实践方向改革的建议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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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外法律教育比较——法学教育向实践方向改革的建议

作者:吴金和

第一作者:吴金和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硕士研究生,210093

年份:2002

期号:12

起止页码:103-105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教育;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入学;学士学位;中外;博士;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者;美国法律;

摘要:法律教育现状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法律教育的格局。这种表现形式的形成主要由各个国家的法律教育的目标决定的。美国法律教育的目标直接单一——就是为了培养法律职业者。因此,在他们的法律教育中JURIS DOCTOR是主体。JURIS DOCTOR,我们以前翻译为“法律博士”。实质上,美国的这种法律教育是大学毕业后的教育,学员在入学前已经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这与我国的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JURIS MASTER相同。因此,我们应当把美国的JURIS DOCTOR翻译为法律二学位或法律专业学位会更好一点。美国的JURIS DOCTOR是其法律教育的重中之重。JURIS DOCTOR之后的研究生教育分为法学硕士、博士教育。其中硕士学位称为L.JM是1年制的课程,法学博士SJ.D或JS.D要读到3至5年时间,要求十分严格,近于残酷。

分类号:D9-4[法律] G643[研究生教育]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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