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美国公司治理制度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作者:吴越
第一作者:吴越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教师/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400031
年份:2002
期号:12
起止页码:110-114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监事会;董事会;美国公司;治理制度;股份公司;模式;股东大会;德国法;公司法;行使;
摘要:众所周知,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法为代表的二元制模式,即除股东大会外,公司要设立监事会与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管理,而监事会则负责监督董事会,董事也是由监事会任命的。也就是说,公司的管理职能与监督职能是分别由两个不同的机构来行使的。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F279[世界各国企业经济]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