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被引量:204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Interests" in China's Constitution

收藏

中文题名: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作者:胡锦光 王锴

第一作者:胡锦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1

起止页码:18-27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公共利益;宪法修正案;合宪性;违宪审查;立法;明确性;征用补偿;制度;中国;集体所有土地;

摘要:2004年我国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公共利益"的概念和制度.但由于其主体和内容的不确定性,需要对其内涵和外延作出必要的界定.我国宪法上的"公共利益"主要体现在征收和征用补偿条款中,但由于普通立法中"公共利益"缺乏明确性及相应的制度配套,导致实践中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中对"公共利益"把握的缺失和"稀释",对此,应当通过违宪审查和宪法委托的制度,使普通立法中的"公共利益"具有合宪性和明确性.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