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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关系对民法调整对象的定位和价值——兼论未来中国民法典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被引量:2

The Positioning and Value of Personal Relation for Adjustment Object Under Civil Law -- The Future Civil Code of China Should Adhere to the Purpose of 'Human-Centered'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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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身关系对民法调整对象的定位和价值——兼论未来中国民法典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作者:关今华

第一作者:关今华

机构:[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5

期号:1

起止页码:158-168

中文期刊名:东南学术

中文关键词:民法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前置定位;以人为本;

摘要:本文从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审视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和变化的历程,展示了人身关系进入各国民法典的不同表现形态,揭示了学者们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重要性的理解不同;作者着重研究人身关系前置定位更能体现人本价值,反映在理论上,应当坚持'人法'摆在'物法'之前,'以人带物',协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和谐,从而实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35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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