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域名持有人的“反向侵权”——首例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裁决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评析
第一作者:杨煜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4
卷号:14
期号:6
起止页码:34-37
中文期刊名: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裁决;调解;仲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纠纷案;WIPO;计算机网络域名;持有人;飞利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蒋海新于2002年3月1日注册了philipscis.com域名,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公司)于2002年7月19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投诉,认为蒋海新注册该域名侵害了飞利浦公司所拥有的PHILPS商标权,请求裁决将该域名转归飞利浦公司所有。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于2002年9月19日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飞利浦公司。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D923[民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