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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优先权与法定抵押权的立法选择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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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不动产优先权与法定抵押权的立法选择

作者:梅夏英

第一作者:梅夏英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立法选择;承包人;发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定抵押权;不动产;债权保护;折价;拍卖;工程款拖欠;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时,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工程拍卖,并以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偿还工程价款。该条意在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工程款拖欠现象,加大对承包人债权保护的力度,但由于该条规定得过于原则,以致实务部门对于该条所规定权利的性质和效力理解不一,

分类号:D923[民法]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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