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重大损失”结果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9
Judicial Determination about the Result of "Heavy Loss" in the Crime of Malfeasance
中文题名:渎职罪“重大损失”结果的司法认定
作者:贾济东
第一作者:贾济东
机构:[1]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
年份:2005
期号:02S
起止页码:44-47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重大损失;司法认定;犯罪结果;行为人;渎职犯罪;渎职罪;间接损失;情况;性质;社会影响;
摘要:认定渎职犯罪中"重大损失"的结果,应采取质的标准、量的标准以及质与量相结合的标准,综合分析认定.在一定情况下,间接损失也应认定为犯罪结果的范畴.已挽回的经济损失能否用以折抵行为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根据具体情况,考察挽回的时间、挽回的主体,挽回行为的性质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予以认定.
分类号:D924[刑法]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