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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重大损失”结果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9

Judicial Determination about the Result of "Heavy Loss" in the Crime of Malfeas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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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渎职罪“重大损失”结果的司法认定

作者:贾济东

第一作者:贾济东

机构:[1]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

年份:2005

期号:02S

起止页码:44-47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重大损失;司法认定;犯罪结果;行为人;渎职犯罪;渎职罪;间接损失;情况;性质;社会影响;

摘要:认定渎职犯罪中"重大损失"的结果,应采取质的标准、量的标准以及质与量相结合的标准,综合分析认定.在一定情况下,间接损失也应认定为犯罪结果的范畴.已挽回的经济损失能否用以折抵行为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根据具体情况,考察挽回的时间、挽回的主体,挽回行为的性质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予以认定.

分类号:D924[刑法]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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