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精英犯罪宜避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从“郑道访案”和“刘应泉案”说开去 被引量:2
It's better to Avoid Immediate Execution of Death Penalty for Scientific and Tec nological Elites
中文题名:对科技精英犯罪宜避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从“郑道访案”和“刘应泉案”说开去
第一作者:谢望原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5
期号:02S
起止页码:48-51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适用死刑;执行;刑罚效益;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决结果;精英;科技;政策;理论观点;
摘要:本文从"郑道访案"和"刘应泉案"的不同判决结果评价入手,通过刑罚政策的简要分析,提出了对科技精英实施的非暴力犯罪、非危害国家安全罪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理论观点.文章认为:刑罚谦抑性要求尽可能不适用死刑;刑罚效益的价值追求要求对科技精英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刑罚的正当目的要求对科技精英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对科技精英实施的非暴力犯罪、非危害国家安全罪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与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并不矛盾进行了必要论证.
分类号:D924[刑法] D923.13[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