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与沟通:民事诉讼构造之法理分析 被引量:47
Communication: the Juristic Analysis of the Structure of Civil Procedure
中文题名:对话与沟通:民事诉讼构造之法理分析
作者:唐力
第一作者:唐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年份:2005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42-52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当事人;法理分析;法官;法院;案件;主体;沟通;信息传递机制;合作;
摘要:应当以对话、沟通为内容重构我国民事诉讼构造,对主体之间的权限作合理的分配,建立以当事人主导的并形成对法院具有约束力的构造关系。在分权而治的构造原理指导下,注重法官对诉讼引导和促进作用,同时强调当事人的合作,疏通和完善主体间的交叉对话,以建立有节有制、彼此容易沟通和理解的案件信息传递机制。
分类号:D925[诉讼法]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