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法律服务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被引量:7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Legal Service System in the Countryside
中文题名:我国农村法律服务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何文燕 曾于生
第一作者:何文燕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2]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
年份:2000
卷号:12
期号:5
起止页码:3-11
中文期刊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农村法律服务;问题;原因;对策分析;
摘要: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是实现依法治农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农村法律服务制度正处在改革完善时期,但问题较多。其根本原因,一是农村经济的不发达;二是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而管理者、有关立法者对农村法律服务的特性认识不甚清楚,导致制度建设的一些失误,同时对农村法律服务的市场定位把握不准,是产生这些问题的直接原因。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农村法律服务所为主体,大力加强有偿服务和法律援助两大职能,适当补充律师法律服务,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内部互动、相互促进的综合服务体系。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