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行政契约的分类及形式
作者:邢鸿飞
第一作者:邢鸿飞
机构:河海大学法律系教授,南京210098
年份:2003
期号:20
起止页码:195-209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行政契约法;西方国家;中国;契约分类;BOT特许权协议;公产使用特许;
摘要: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对行政契约的概念及定性,认识不一,其分类及形式就有差异,即便在同一国家,由于分类标准的不同,其结论也会有所不同。严格意义上讲,行政契约的分类与行政契约的形式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分类属学术范畴,形式属实践范畴。前者是学界根据一定标准对各种行政契约的归类,后者是行政契约在实践中的存在方式或行政契约的名称。我国大陆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契约的分类,一直存在重形式、轻实质或者重外表、轻内容的缺陷,即便是以契约内容为标准所作的分类,也因其内容的复杂性而难以系统化、规范化,含混之处甚多,有必要制定《行政契约法》予以解决。本文另对BOT特许权协议、公产特别独占使用特许及承包、租赁、出让契约、政府采购合同等行政契约形式进行了探讨。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