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强制披露对公司管理的促进作用 被引量:5
The Promoting Function on Information Required Disclosur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中文题名:信息强制披露对公司管理的促进作用
第一作者:杨树明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生400031
年份:2002
卷号:23
期号:4
起止页码:7-9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披露;公司管理;股东;管理者;信息;投资者;股权;强制;信托义务;行使;
摘要:信息强制披露的基本功能在于保护投资者,而很少有人注意到它还可以促进公司管理.信息强制披露有助于股东有效行使股权,有助于股东迫使管理者履行信托义务,有助于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识以及对公司管理的间接影响.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F270[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