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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举证责任双重含义的理论基础及其应用价值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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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举证责任双重含义的理论基础及其应用价值

作者:贺小荣

第一作者:贺小荣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2

期号:9

起止页码:14-16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当事人;民事举证责任;证据不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审判效率;行使;诉讼权利;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第2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举证责任的内涵作了全新的表述:“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准确、全面地认识和理解上述举证责任的双重含义,对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分类号:D925[诉讼法] D923[民法]

收录: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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