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传销型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适用
作者:刘鑫
第一作者:刘鑫
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2
期号:4
起止页码:6-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审判实践;定罪处罚;犯罪人员;审理;法律适用;变相传销;非法传销;市场经济秩序;
摘要:近年来,曾一度被查禁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全国各地死灰复燃,且呈现出手段更加隐蔽、复杂,更具欺骗性的样态。据报道,2001年度全国查处非法传销案件2340件,取缔传销窝点2559个,清理参与非法传销人员17万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涉嫌犯罪人员580余人。传销活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0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情节严重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此后,各地法院审理的传销型非法经营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此类犯罪已成为审判实践中一种新型的常见罪。
分类号:D924[刑法] F724.2[零售贸易]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