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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不真实诉讼行为的救济     被引量:24

意思表示不真实诉讼行为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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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意思表示不真实诉讼行为的救济

作者:张家慧

第一作者:张家慧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年份:2002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95-111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诉讼行为;意思表示;判决;当事人;救济;英美法;大陆法系国家;务件;取消;欺诈;

摘要: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在实施诉讼行为时会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不利判决。对此,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不同的对待。在英美法上,对于因错误、受欺诈、受胁迫、疏忽而为的诉讼行为,受不利判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取消。大陆法系国家原则上不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诉讼行为加以救济,但承认一些例外。基于追求实体正义的考虑,我国应当设立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诉讼行为的救济制度。但对此应设定比较严格的务件,以维护判决的安定性。

分类号:D923[民法] 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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