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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效立法研究     被引量:54

取得时效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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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取得时效立法研究

作者:温世扬 廖焕国

第一作者:温世扬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2]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年份:2002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112-122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取得时效制度;立法研究;占有;标的;适用;构成要件;财产权;所有权;市场经济条件;国有财产;

摘要:取得时效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占有和经过一定期间,并不需要善意.其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权和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但后者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界定。取得时效标的不以未登记者为限。符合条件的国有财产可以适用取得时效。取得时效的体系安排应该发挥其制度的整体力量。

分类号:D923[民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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