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苏联法学对中国法学消极影响的深层原因——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出发所作的分析
作者:唐永春
第一作者:唐永春
机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份:2002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148-160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苏联法;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治建设;深层原因;传统政治文化;专制主义;马克思;同质性;消极影响;
摘要:苏联法学对中国法学产生过深刻的消极影响,其原因除了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国际环境等直接因素外,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历史传统的因素,这就是两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同质性——基于古代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而形成的东方专制主义传统——的遗存及其影响。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是理解这一同质性的钥匙。认识这种深层原因,对我国今后法学研究及法治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