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契约自由原则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被引量:108
On the Status of Contract Freedom in Modern Contract Laws From the Viewpoint of its Foundation
中文题名:从契约自由原则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作者:李永军
第一作者:李永军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年份:2002
期号:4
起止页码:1-21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契约自由原则;合同法;萧何;国法;民法学;举证;衰微;立论;文章;功力;
摘要:一、契约自由的含义 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和契约自由为近代私法的三大原则,而契约自由又是私法自治(意思自治)的核心部分,就如德国学者海因·科茨等所指出的:"私法最重要的特点莫过于个人自治或其自我发展的权利.契约自由为一般行为自由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灵活的工具,它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新的目标.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797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