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探讨
作者:汪全胜
第一作者:汪全胜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1
期号:3
起止页码:78-84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美国;《行政法》;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法律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听证方式;适用范围;
摘要:行政立法听证是指行政立法主体在立法时听取有关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制度.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发展比较完善,其法理基础是美国宪法所确认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听证的方式有正式听证程序、非正式听证程序以及混合听证程序,但实践中常见的是混合听证程序.行政立法听证具有传播信息、宣传立法、协调利益关系以及安全阀的功能,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美国的法律和立法实践也确立了一些不实行听证的情形.
分类号:D971.221[法律]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