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单船公司破产中的法律问题
作者:李志文 王桂云
第一作者:李志文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2]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年份:1997
期号:1
起止页码:239-248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年刊
中文关键词:单船公司破产;法律问题;经营活动;生产工具;《海商法》;海事请求权;
摘要:船舶是船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生产工具,由于海上航行伴随有较大的风险,货损及海上事故时有发生,为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一些船公司往往采用单船公司的形式,从而船舶便构成了该类公司的主要财产,一旦船公司经营不善被宣告破产,船舶即为清偿的财产。而由于船公司主要以海上营运为主,其债权债务除一般民事债权债务外,大量的为海事债权债务,两类法律关系分别由民法通则和海商法规定,并且在许多相关问题上规定不同,
分类号:D996.19[海商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