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数据电文的证据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被引量:12

The Evidence of Data Message and Its Settlement

收藏

中文题名:数据电文的证据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作者:吕国民

第一作者:吕国民

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年份:2001

期号:6

起止页码:99-107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

中文关键词:数据电文;证据力;证据立法;案件事实;视听资料;法院;合法性;问题;中国;考察;

摘要:数据电文作为一项证据,必须能被法院认可为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力,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证据力,应从其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去考察.我国数据电文证据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将数据电文作为书证,还是作为视听资料.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