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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与培养学生的律师职业素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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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诊所法律教育与培养学生的律师职业素质

作者:王立民

第一作者:王立民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2002

期号:7

起止页码:62-63

中文期刊名:中国律师

中文关键词:法学院;学生;大学;教师指导;教育方式;学分;选修课;诊所法律教育;律师职业;案件;

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在法学院开设的、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们自己运用已学到的知识去办真实案件的教学方式。由于学生们在学校里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又有客户来咨询,像个诊所一样,故得此名。它一般以选修课形式出现,还有一定学分。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首创了诊所法律教育,哈佛、田纳西、丹佛、南加州等大学的法学院都较早地采用了这一教育方式。现在美国的绝大多数法学院都有这种教育,开设了这门课程。2000年中国引进了诊所法律教育,先在华东政法学院等7所大学进行了尝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取得一些成效。

分类号:D9-4[法律] G649[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概况]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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