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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法治社会论纲     被引量:3

Rule of Law' Societies in the Eastern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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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东亚法治社会论纲

作者:马新福

第一作者:马新福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130012

年份:2002

期号:3

起止页码:61-65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法治社会;民主政治;东亚国家;要件;指导思想;条件;要求;商品经济;理性文化;市场经济;

摘要:东亚国家形成法治社会是历史的必然,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共同要求。东亚国家形成法治社会的内在动力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其内在精神要件则是不同于新教伦理的其他理性文化。由于形成法治社会内在要素的条件和时间不同,东亚国家走上法治社会也就具有指导思想、进程、政府地位和民族性等方面的多元特色。

分类号:D920[中国法律] 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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