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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扣主体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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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回扣主体的思考

作者:郑牧民 周铭川

第一作者:郑牧民

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411105

年份:2002

期号:2

起止页码:133-135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贿;回扣;刑事政策;《反不正当竞争法》;受贿;贿赂;主体;购买商;经营者;商品;

摘要:我国立法及刑事政策对回扣行为向来是严厉禁止的,并对送、收回扣者分别以行贿、受贿论处,并且认为单位可以成为收受回扣的主体。如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D924[刑法]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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