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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塑     被引量:96

On the Reconstruction of China's Civil Adjudication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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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塑

作者:章武生

第一作者:章武生

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2

期号:6

起止页码:82-97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审级制度;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最高法院;法院系统;三审终审;上诉法院;中国;国情;重塑;

摘要:现代西方各国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虽有一定差异,但在实质上体现着相同的原理,或相似的功能配置方式,即均为三审终审的金字塔型审判结构,且三审法院分别由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构成,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制度功能.而我国现行审级制度在许多方面与这些原理是相悖的,并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在近年来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危机.笔者认为,基于现代审级制度的原理、西方国家的经验以及我国的现实国情,可根据以下思路重构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建构多元化的审级制度;重新界定四级法院的性质和功能并据此对法院系统进行调整;在重构审级制度的同时,规范再审程序,严格控制再审程序的发动.

分类号:D925[诉讼法] 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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