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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重整制度——兼谈韩国的公司整理制度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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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公司重整制度——兼谈韩国的公司整理制度

作者:李海燕 朴正兰

第一作者:李海燕

机构:延边大学法律系讲师,133002

年份:2002

期号:10

起止页码:113-115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大公司;破产;韩国;公司重整制度;大企业;中国;地区;和解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

摘要:公司重整制度首创于英国,称为公司整理制度。后来,传至美国、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它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继和解制度之后建立的防止大企业破产的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本文通过介绍韩国的公司整理制度,建议我国尽早引进公司重整制度,减少大公司破产的比例,稳定社会经济生活。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D927.582[地方法制]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820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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