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法制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法制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

作者:郭志祥 章小兵

第一作者:郭志祥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2]湖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2

期号:4

起止页码:95-99

中文期刊名:科技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公民;防御权;法制社会;权能;隐私权保护;公权力;宪法;自主;信息时代;资讯;

摘要:法治社会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通过赋予该权以防御权能与积极权能来实现的.通过宪法与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而体现出来的防御权能,使公民在家庭生活和私人事务领域中享有充分的自由决定权,不受他人或公权力的干预.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法律也顺应时代的要求,通过数据法以权利不穷竭原则为理论基础,赋予公民资讯自主的权利,使公民有权自主决定个人信息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对外公开.

分类号:D923[民法] D920[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