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比较研究 被引量:5
Comparative Study on Crimes of Endanger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Germany and China
中文题名:中德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比较研究
作者:阮方民
第一作者:阮方民
机构:[1]浙江大学法律系,浙江杭州310028
年份:2005
卷号:35
期号:2
起止页码:21-28
中文期刊名: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罪;比较研究;
摘要:中德刑法在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类及类罪名上有差异.在具体罪名的设置上,德国刑法要比中国刑法细致得多,特别是确立了"危害和平罪"与"危害民主法治国家罪"两个罪名,值得中国刑法借鉴;而中国刑法中确立的"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是否能够由非暴力方式构成上与德国刑法的规定有着差异.当中国刑法将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及国旗、国徽的行为予以普通刑事化评价时,在德国刑法中却将此类行为视为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在法律评价上显得更为合适.两国刑法均将言论与文字的形式作为犯罪行为的表现之一,表明对言论治罪并非社会主义国家刑法所独有.在"叛乱罪"与"叛国罪"的构成设计上,两国刑法规定也是各有所长.
分类号:D997.9[国际刑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