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前科消灭制度辨析——以“淡化”替代“消灭”
作者:刘红 田园
第一作者:刘红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2]宁波江东区检察院
年份:2005
期号:1
起止页码:62-66
中文期刊名:青少年犯罪研究
中文关键词:前科消灭制度;刑法典;刑法理论;犯罪学;刑法学;立法;一致;解决问题;观念;要求;
摘要:前科这一刑法理论中通行的专业术语,在我国的刑法典中却没有明示,但是学著们均认为刑法典第100条是对前科报告的规定,鉴于前科报告的弊端,要求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是学界一致的呼声。本文试从刑法学、犯罪学以及社会学的角度对前科以及前科消灭进行分析,认为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立法还不到位的情况下,推进“淡化前科”的观念会取得异曲同工的成效。
分类号:D924[刑法] D914[刑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