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若干问题
作者:陈炜 刘期湘
第一作者:陈炜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54-59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本罪;企业人员受贿罪;既遂;非国家工作人员;数额标准;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司;价值分析;国情;
摘要:本文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建议明确其主体为公司、企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对刑法典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进行了价值分析,认为该条款不符合刑法简洁性原则;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本罪的客观要件;并认为本罪仅规定“数额较大”而未规定具体数额标准符合模糊性理论和我国的国情;最后就本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探讨。
分类号:D924[刑法] F270[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