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适用
作者:付国华
第一作者:付国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5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27-30
中文期刊名: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撤销权;客体;消灭;
摘要:我国合同法把债权人的撤销权作为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学者们对撤销之诉的原告、被告、客体、范围、消灭等问题存在争议.确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的标准,主要是判断债权是否适合于保全.提起撤销之诉时,只能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受让人只能列为第三人.债权人撤销权的客体,为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有害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以因抛弃、除斥期间的经过而消灭.
分类号:D913.99[商法(总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