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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单首要条款的性质和效力     被引量:3

On Nature and Validity of the Paramount Clause of Bill of L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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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提单首要条款的性质和效力

作者:翁杰 刘萍

第一作者:翁杰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89-96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提单;首要条款;法律效力;法律性质;法律适用;强行法;海商法;

摘要:提单的首要条款是指明提单特定事项受某公约或某国家特定国内法支配的条款,从性质上讲,就是法律适用条款.提单首要条款与提单一般法律适用条款地位相同,如果提单中这两类条款同时存在,且规定不同,则可考虑采用"分割适用互相补充法"或"重叠适用和谐解释法".提单首要条款有效与否关键是要经过法院地国法官所认定的内国的具有绝对效力的强行法的考验.

分类号:D996.19[海商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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