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民法个人人格构造中的伦理与技术     被引量:25

On the Ethic and Technolog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ndividual Personality in Civil Law

收藏

中文题名:论民法个人人格构造中的伦理与技术

作者:马俊驹 张翔

第一作者:马俊驹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2

起止页码:27-33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个人人格;自然人;权利能力;法伦理观;

摘要:近、现代民法的个人人格,是在伦理基础之上的法律技术的产物.罗马法将"身份"作为生物人与法律人的连接点,形成了"界定适格者并使其成为法律主体"的人格塑造技术,并延续至今.法国法以自然法观念上的"理性"作为实定法中的人的依据.德国法在人的伦理属性基础之上,建立起"权利能力"的概念,实现了法律人的依据由伦理到实定法规则的转变.近代民法所开创的"抽象人格"技术,在今天剧变的社会环境下,仍然具有生命力.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