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研究
作者:杨秀英
第一作者:杨秀英
机构:[1]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年份:2004
期号:6
起止页码:53-55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构成;保密措施;中国;《刑法》;主观罪过;损害结果;
摘要: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不存在过失,"应知"是推定的"明知".作为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标准的"重大损失",应结合商业秘密的智力成果特点,综合加以认定,但只能是可以计算的物质性的有形损失.保密措施的合理性仅是法律义务关系上的约束,以义务人能否知悉为判断标准.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