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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证人主体资格质疑     被引量:3

Capacity of Witness of Unit should be Abo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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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单位的证人主体资格质疑

作者:张平华 毕海平 韩刚

第一作者:张平华

机构:[1]烟台大学,山东,烟台,264005;[2]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5

卷号:19

期号:2

起止页码:46-47

中文期刊名:株洲工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证人;自然人;单位;废弃;

摘要:我国的证人制度规定:自然人、单位都可以出庭作证.但从证人的自然本性、国外证人立法、单位的作证方式及证言效力上看,证人应仅限于自然人,应逐渐废弃单位的证言主体资格.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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