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被引量:7
Moral Base of Bona Fide Doctrine in China --The transform from identify to contract
中文题名:试论我国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作者:杨峰
第一作者:杨峰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4
起止页码:16-1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功能;契约;民法;道德基础;乡土社会;市场经济;小农经济;诚信观念;诚信道德;
摘要: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中诚信道德在法律上的体现,已成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可分为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诚实信用的法律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其道德基础.中国传统诚信道德观念建立在小农经济的乡土社会之上,因此,这种诚信观是封闭的、狭窄的,也是脆弱的和不稳定的.现在虽然人们的诚信观念接受了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洗礼,但还带有浓重的传统色彩,它还不是完全建立在市场经济之上的,即不是以契约为媒介的,因此,培养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诚实信用道德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
分类号:D923[民法]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