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制度模式选择 被引量:15
Studie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Mode for China's Public Notarization System
中文题名:中国公证制度模式选择
作者:王公义
第一作者:王公义
机构:[1]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博士,北京100020
年份:2005
期号:3
起止页码:5-8
中文期刊名:中国司法
中文关键词:公证制度;三种模式;代表;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公证人;公证体制改革;和合;存在;个人;
摘要:综观世界公证制度的历史,就公证人事务所所有制体制而言,不外三种模式:一为国家行政体制模式,其主要代表为前苏联、东欧及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二为个人体制模式,当前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均为此体制,代表了当今世界公证制度的主流;三为事业体制模式,这是中国现阶段公证体制改革提出的主要方向,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正在接受实践的检验.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各有弊端,各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都是一定时期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产物,都需要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以及人们法治习惯的环境支持,如果错位,将产生不良后果.因此,需要对三种模式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适合中国当代国情的模式选择,才能真正有助于中国公证事业的发展.
分类号:D926.6[公证制度] D633[民族工作]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