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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矫治”提法的不科学性及其修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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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罪犯心理矫治”提法的不科学性及其修正

作者:周勇

第一作者:周勇

机构:[1]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国外犯罪与刑事司法研究室主任,心理矫治研究与指导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年份:2004

期号:9

起止页码:3-7

中文期刊名:犯罪与改造研究

中文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管改造工作;罪犯改造;监狱系统;丰富;工作制度;世界观;心理咨询活动;政治教育;针对性;

摘要:“罪犯心理矫治”作为一个概念或术语,在我国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1989年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监管改造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罪犯改造教育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行为、道德、利欲、人格以及个性等方面。政治教育要讲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既要解决罪犯的世界观问题,又要解决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问题,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以巩固和促进改造成果,建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制度。”此后,黑龙江、辽宁、山东、上海等省市的监狱系统先后开展了各自的罪犯心理矫治试点工作,

分类号: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BDHX:【BDHX2000】;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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